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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 让不少“准离”夫妻冷静了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1-03-08 12:01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实习生矫文静

“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1月份岛城共有1872对夫妻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后,3月5日是1月4日首批申请离婚者最后一天办离婚证的日子。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截至3月5日,各婚姻登记处均有“准离”夫妻未在有效期内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有的区市首日撤回率达到三成。

由于元旦假期,1月4日上班,因此民法典实施后,首批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的夫妻,离婚冷静期在2月3日届满。申请离婚者在经过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后,如果确认坚持离婚,需要带上离婚申请的回执单和三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如果不领取的话,意味着放弃离婚办证申请。如果还想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因此,3月5日是第一批“准离”夫妻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截至3月5日下午5时,1月4日在市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的26对夫妻中,有8对未在有效期内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婚姻登记处。据了解,黄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月4日当天共受理19对申请离婚者,截至3月5日15时,共有12对夫妻前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其中7对夫妻未在有效期内领取离婚证,视为放弃离婚办证申请,首日撤回率约为37%。

“不过,目前的数据仅仅是2月4日首批申请离婚者的办理情况,冷静期30天,审查期30天,离婚周期实际是60天,截至目前整个1月份申请离婚者领取离婚证的有效期还没有届满,还无法得知1月份办理离婚的总体情况,无法形成与离婚冷静期设置之前更直观的对比。”市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胡穗滨介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1月份岛城共有1872对夫妻申请离婚,2月4日至3月4日,共有924对夫妻领取了离婚证。

尽管如此,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成效已经显现。据了解,除了有效期届满被视为放弃办理离婚的,还有一部分申请离婚的夫妻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1月份申请离婚的夫妻中,共有5对夫妻主动撤回了离婚申请。”黄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富军说,作为民法典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的法律条规,离婚冷静期设置初衷是希望冲动离婚双方能冷静思考婚姻中的问题,正视离婚的必要性和离婚带来的影响,做出不留遗憾的选择。“我们希望在离婚冷静期中,每一对申请离婚的夫妻都能冷静考虑,最终做出理智的选择。也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珍惜爱人,相伴扶持,共同守护好珍贵的婚姻。”李富军说。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