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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落户青岛喜事多 1.4万人享受住房补贴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李莉莉    发布时间:2015-04-14 08:20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完成2014年下半年来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共有14226人符合申领条件,目前补贴发放工作也已正式启动。
 
    据介绍,中央、省属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卡手续,不能代领。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接收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咨询申报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此前已办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毕业生,补贴将直接存入指定银行卡。
 
    据介绍,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支撑作用,促进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012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在青就业落户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作为‘留青行动’一大重要举措,对在青就业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三年住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就业的生活压力,极大鼓励了高学历毕业生留青来青就业。”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