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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检察机关对每一封群众来信均须七日内回复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9-06-26 10:11

青岛检察机关新推“限时”办信制度

对每一封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

本报6月25日讯 当日拆阅、日清日结,对每一封群众来信,均须7天内或电话或当面或短信回复当事人……市检察院今天发布对群众来信回复实施“七日限时制”,实现对群众来信回复得及时、专业、贴心。

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纳入“标准化”,出台了《青岛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标准》,从线下处理到线上录入,全面规范了来信受理、审查、分流、回复流程。其中,实施专人负责、首办责任制,收到群众来信后,当日拆阅、装订、审查,按照信件来源做好分类登记;对不符合条件和缺少材料的来信,对群众一次性告知,节省群众往返精力时间,并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信件的办理进程。

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受理了789件来信(不含重复信),所有信件均在7日内分流。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白树文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