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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遇农民工讨薪可申请政府“周转金”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    发布时间:2015-01-26 09:21
 
    临近春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在国内多地频发。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遇有建筑业农民工大规模讨薪上访、用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无力支付等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已设立的应急周转金。
 
    每年春节前都是建筑业农民工讨薪上访的高发期,今年受经济增速趋缓和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影响,形势更为严峻。近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规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总承包企业负总责,与建设单位直接签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同样负总责,直接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山东省住建厅要求,遇有建筑业农民工大规模讨薪上访、用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无力支付等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已设立的应急周转金。应急周转金必须专款用于向欠薪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垫付标准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垫付额度不超过2个月的最低工资。
 
    今年,山东省将严厉惩处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后果的建筑企业,暂缓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及调剂补贴,资质升级、项目评优一概不予受理;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欠薪的建设单位,其新开工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一概不予受理;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