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民生 >

青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每人每月904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21-10-20 09:54

本报10月19日讯 19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春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民政为民,创新实干”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回复网友提问。

网谈中,针对网友关心的“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王海春回复说,今年5月,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针对有的网友提出的“离异且一个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没有工作收入是否可以申请低保”的问题,王海春说,凡持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城乡低保救助。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必要条件,建议您可登录青岛市民政局官网查询低保救助相关政策,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咨询并提出低保申请。 ”   

每年的11月11日,都是结婚登记高峰期。针对网友提出的“对于这样的结婚登记高峰,有没有做应对”的问题,王海春表示,11月11日当天,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都会做好应急预案和保障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疫标准设定登记具体办法,确保为每一对新人做好登记服务工作。 “同时我们也积极倡导新人们‘每天都是好日子’,不要扎堆登记,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有的网友询问“登记结婚时是否可以携带临时身份证”,王海春回复说,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与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因此可以用于结婚登记。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 记者 贾臻)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