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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4月起全面启用新社保卡 “老卡”逐步停用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bbjz    发布时间:2017-02-07 09:12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记者从6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举行的有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三年多过渡,加载了金融功能的“中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目前已实现了人员和区域发卡全覆盖。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将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全面激活启用新社保卡。劳动保障卡停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

新社保卡实现城乡全覆盖

据了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建设已分别纳入了国家“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截至2016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9.72亿人,覆盖超过70%人口。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市自2013年底开始启动新社保卡发行工作,已经面向全市的机关、事业、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及村居等单位和机构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学生等各类人群,开展了新社保卡的换发工作。经过3年多的过渡,新社保卡发卡人群和区域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发卡量达786万张。

三年多来,我市持续创新经办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大力推进新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据介绍,我市新社保卡的申领和补换等工作全部委托合作银行经办。目前,我市依托社保卡合作银行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保卡发行经办服务体系。全市9家合作银行1060余个营业网点可免费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办卡服务,营业网点已覆盖全市各区市、乡镇,形成了“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市民申领和激活新社保卡的同时,还可以享受银行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申领社保卡。对于新社保卡办卡使用方面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市民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的同时,还可以就近到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的社保卡专柜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以拨打合作银行专门的服务电话进行电话咨询,保障了市民用卡方便。

2017年,各合作银行还将在各区市设置应急制卡点,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现场办理新社保卡的申领和激活手续,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条件已经成熟。

“老卡”将分阶段停用

“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介质是磁条,磁条卡从安全性和功能性上已无法满足应用需求。”市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处处长卢永华介绍说。磁条卡是通过磁道写入相关信息的,容易发生消磁,也容易被伪造和盗刷。磁条卡的使用寿命一般在3-5年,青岛市的磁条卡已发行了14年,远远超出了其使用寿命,需要尽快进行更新换代。同时,随着国家和省、市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磁条卡已经无法满足和适应参保人的应用需要,例如:持社保卡就医“一卡通”,门诊签约报销,异地就医结算、社保待遇领取等等都需要使用新社保卡。

根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其中,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连续一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全部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社保卡。

劳动保障卡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新卡

停止使用“老卡”对市民有什么影响呢?对此,卢永华表示,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对于我们正常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市民,基本没有影响,而且过渡时间有近一年,已领取新社保卡没有激活的市民可以在一年之内,择时自主就近去发卡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新社保卡激活手续。市民应尽量避免集中前往银行办理激活手续,给银行网点服务造成压力。对人员相对集中的院校,人社部门将组织发卡银行到学校去上门服务,进行批量激活。

“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不要担心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金会有损失。”卢永华介绍说,关于百姓最为关心的新老卡过渡衔接问题,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逐步停止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予以封存;待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卡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持卡人员已在青岛市以外就业参保的,应择时到青岛市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

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已申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新卡激活手续。尚未申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新社保卡申领手续;急需用卡的,可即时申领激活新社保卡临时卡。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网上自主申领新社保卡。参保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进入“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专题网页便民服务自助服务窗口,根据个人需求办理新社保卡相关业务。异地人员有管理单位的,可由单位批量进行申领。

记者采访还了解到,暂不具备新社保卡申领条件的人员,主要是姓名中带有生僻字、或姓名中的字数较多等原因暂时无法制作新社保卡,急需用卡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即时办理新社保卡临时卡申领和激活手续,所办临时卡可长期有效使用;待条件成熟后,随时可换领新社保卡。

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办新卡的社保功能激活等非金融应用业务。必要时发卡银行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助办理相关事务。

新社保卡具备百余项功能

我市发放的新社保卡,全称为“中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经国家人社部和人民银行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加载金融功能的IC卡,主要用于办理个人事务,享受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的电子凭证,比磁条卡更安全、可靠。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设计,新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及金融服务等百余项功能。目前,我市新社保卡的社会保险功能已全部开发完成,涉及人社领域的七成业务已可以通过新社保卡实现。下一步,将着力增强新社保卡在就业和人才方面的功能。

新社保卡采用接触式的有防仿造技术的CPU芯片,使用国家统一的密钥体系,符合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持卡人可根据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密码。考虑到用卡环境的特殊需求,目前,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密码只在定点门诊和定点药店刷卡时使用,在定点医院看病、结算时暂不使用密码功能。比起磁条卡易消磁、易被伪造恶意盗刷,新社保卡更安全。

据介绍,新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新社保卡内设有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两个账户相互独立,互不关联,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金融部门管理。目前,我市推行的使用社保卡代发养老金、代扣社会保险费等就是通过新社保卡金融账户来实现的。下步通过社保卡代发范围还将逐步拓展到人社领域所有业务,包括发放社会保险各类待遇、就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等资金。

此外,新社保卡作为身份凭证使用也有了法律保障。现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进行修正,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明确了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新规定为依法依规使用新社保卡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打击和震慑违规使用社保卡骗取、盗取社保基金等犯罪行为、保护广大持卡人权益和个人隐私信息、构建良好用卡环境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新社保卡是异地就医结算唯一凭证

据介绍,我市以新社保卡为载体,实现了全市医保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在全市1756家医疗机构、4555家乡村卫生院室和3261家定点药店,均可持新社保卡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和个人账户金刷卡消费。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使用新社保卡作为医院就诊卡来使用,享受挂号、诊疗、付费、取药一条龙服务,还可以持卡进行“诊间付费”,结算时只需支付自负部分的医药费用,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就医。另外,青岛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简化了救助程序,减轻了困难群众筹资看病压力,让市民真正体验到了一卡通行的便捷。

“新社保卡将实现跨省异地联通,异地就医更方便。”据卢永华介绍,我市的社保卡应用系统以市级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库,实现了“同人、同城、同库”和“一人、一卡、一号”。同时,通过业务专网向上与省人社厅、国家人社部专网互联,已依托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跨区域与全省150余家医院联网,大大方便了参保人省内异地持卡就医。

另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正通过业务专网,开展新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联网测试工作。根据全国统一测试的时间安排,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符合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根据国家规定,新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没有新社保卡将不能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记者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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