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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城市管理标准公布 广场舞声太大也能管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6-01-22 09:40
 
1月21日,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新的《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编制完成,涵盖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等城市管理相关行业。各行业方面的问题到底归谁管,以后有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活动的高音喇叭属公安部门和市城市管理部门管,谁先接到投诉谁负首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标准》涉及161项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内容涵盖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等城市管理相关行业,同时对窗口地区、海水浴场、城市广场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明确了责任。细化了道路保洁等级,将青岛的道路分为五个保洁等级,增加了特级保洁;在市政设施方面,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特别是必须为行人设置安全通道,并做好与原有盲道系统的衔接。在停车场管理方面,要求配置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并接入辖区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前提下,结合了青岛管理实际。引入了“海绵城市”绿化建设理念,要求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力强的植物,建设下沉式绿地等措施。对海岸带、山体、水体等自然风貌保护以及历史街区、历史建(构)筑物等人文风貌保护等方面得到明确。
 
《标准》对每项工作从行业主管单位、管理责任主体、管理依据、管理标准、管理流程以及管理要求等六个方面都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将成为城市管理督查、检查、考核的依据,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权属不明等问题。以后,青岛还将据此制定市民版的《标准》,通过网络、手册等形式公开,接受市民的监督和评议,市民可据此查询到相关问题的负责部门。
 
据介绍,青岛在2013年7月组织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着手编制《青岛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委托市城管协会组织专家审核把关,于2013年12月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批准后,印发试行。2015年3月,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保持基本框架和内容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发展、新要求,依据新近颁布的法规规章和导则规范,又补充、调整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标准》力求使城区每一平方米土地、每一立方米空间以及每一项城市管理任务工作都能明确管理责任、标准要求、作业流程和完成时限。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