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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重污染雾霾天气黄色预警 属今年来首次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5-12-22 08:48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12月21日下午6点发布青岛市重污染天气社会预警公告(黄色),这是《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自去年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社会预警公告。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加大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保洁设备等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路查执法,加强对露天焚烧树叶、秸秆、垃圾等废弃物以及露天烧烤执法检查。
 
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自12月21日5时起,我市主城区范围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空气质量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与市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计不利气象条件持续3天以上,我市空气质量(AQI)指数将持续超过200,达到重度污染级别,首要污染物为PM2.5。
 
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于12月21日18时发布黄色预警并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我市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响应,组织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餐饮业油烟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保洁设备等监督检查,开展路查执法,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和黄标车以及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等违法车辆监督检查,加强对露天焚烧树叶、秸秆、垃圾等废弃物以及露天烧烤执法检查。
 
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建议患有哮喘病、呼吸道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以及婴幼儿、老年人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
 
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倡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少开私家车,减少交通拥堵,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