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今日头条 >

青岛放开商品房套型面积比限制 今年再建千套经适房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杨宁    发布时间:2015-07-03 08:49
 
     7月2日,青岛市政府“最近出台和拟出台的关于促进稳增长、优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召开,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付荣云介绍,今年以来青岛房地产销售量增价稳、健康平稳,全市新建销售住房5.6万套,同比增长45.2%,二手房成交2.3万套,同比增长28.4%。2015年计划建筹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经适房1000套。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拟出台改革住房项目收费环节、调整配套费收费标准、强化住房项目资金监管、推行工程项目快速审批、提高工程项目验收效率等房地产项目快速推进政策,企业每万平方米约缓交400万,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推动老工业区企业转型升级
    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青政办发〔2015〕9号),明确转型升级的基本条件,规范了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联合开发、政府主导开发3种转型升级的开发模式。起草了《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发放租金补贴、购房补贴,回购或租赁存量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比例限制,满足市场多层次居住需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弹性掌握,不再进行预售价格管理。重点推动适应市场刚性需求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楼盘项目入市。
 
    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等,实现消化商品房库存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双赢。运用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的工业、商务地产改造为创客空间。
 
    鼓励企业较为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组织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园区内创新、创业人员、创客以及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用工规模较大或者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还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引进人才过渡性住房需求。
 
    收费改革 审批验收提速
    走访座谈230家企业
 
    调整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环节,明确收费时限和措施,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达到“项目建成、验收完成、测绘完成”的效果。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拟出台建筑业企业发展激励政策,从市场信用考核、减少企业资金压力、扶持开拓外埠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励扶持政策主要针对四种情况,一是本地建筑业企业总量较大的,二是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较快的,三是对我市税收贡献较大的本地和外地建筑业企业,四是开拓外埠市场取得突出业绩的。
 
    采取开展调稳抓活动、走访企业问计发展、项目现场解决问题等措施稳增长优服务。对230家房地产、建筑业、市政等重点企业、重点纳税和新兴创新性企业开展集中走访活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和企业交流沟通。对海信广场扩建、华润万象城、邮轮母港、绿城深蓝中心、海天中心等重点项目都安排专人跟踪协调服务,实施了“过程验收”,海信广场和万象城实现了完工与验收“零时差”。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