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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谈文物保护:保护就是贡献 留下就是财富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7-03-16 09:17

“保护就是贡献。留下就是财富。”这是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在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会提出的要求,是为文物保护、建设部门提出的应保尽保的要求。

在青岛历史文化名城28平方公里的保护范围内,有12个历史街区、2050余栋近现代建筑、310余栋文保建筑,形成了青岛城市独特的建筑风貌。李群书记对文保建筑修缮后利用也提出了“除了原功能不变,首先考虑辟建博物馆”的明确要求。2016年青岛市率先制定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使用管理通告》,进一步规范了不可移动文物利用行为。

青岛以“山海岛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特色城市风貌、丰富多样的异域风格建筑群以及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重要地位,1994年成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青岛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保护工作,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彰显城市风貌特色作为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增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不断加大对城市历史文化和风貌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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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街

2016年,为进一步发挥近现代文物建筑资源在传承城市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新方式、新途径,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共赢,青岛市在市南区全面启动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面积7.958 平方公里,是青岛市近现代文物建筑集中分布的区域,同时也是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域,有国保单位4 处,包括两个历史文化名街(青岛八大关、青岛小鱼山文化名人街)。计划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建立健全保护机制、落实文物保护规划、实施文物保护和三防工程、开展文物保护配套工程、拓展文物建筑利用广度和深度、促进文物与规划和旅游融合发展等工作,在制度创新、保护模式、活态利用等方面形成工作经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利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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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修一新的邮电博物馆

完善机制 规划引领

早在20世纪90年代,青岛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保护老城、建设新城”的工作思路,为老城区历史风貌的保护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青岛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已经建立起全面的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体系。

青岛市于2006年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31个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青岛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全面协调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各区市也相继成立了“文保会”和群众性保护组织,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文物保护网络化组织。

建立健全保护法规体系。青岛市在国内较早通过开展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立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法规。1990年制定《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了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城市风貌保护、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内容和要求,并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将特色风貌保护作为专篇纳入《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制定实施了《青岛市历史建筑管理办法》。2014年,对《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并施行。2016年,完成了《青岛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调研报告编写工作,正在制定条例正式条款,有望将文物保护正式上升为地方法规。

建立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专篇)、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坚持全域统筹、突出重点,以全市域为文化背景,以历史城区为规划重点,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点三个层次的保护框架。

1999年,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 2010年)》中,编制了历史文化保护专篇,确定了“新旧脱开布局、保护老城、发展新区”的总体保护发展思路,构建了历史城区“一城、九区、八十八个点”的整体保护框架,划定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和473公顷核心保护范围。2002年,编制完成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内划定了10片历史文化街区、4个旧区风貌保留区和490公顷核心保护范围;确定320处保护建筑,其中228处文保单位,92处历史优秀建筑。2009年,完成了全市域范围内保护要素普查工作,新增约1600余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2015年,《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完成规划成果,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了由自然环境、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工业遗产、历史文化村镇与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7大类保护对象构成的保护内容框架,分类别提出了保护要求。历史文化街区数量由10片增加至13片,街区保护范围扩大至688.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扩大至674.9公顷。

2011年,国家文物局批复通过了青岛市文物局组织编制的《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文物保护规划》,青岛市又陆续开展了青岛德国建筑群、崂山道教建筑群等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在地方法规与保护规划的双重保障下,青岛历史文化名城得以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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栈桥修复工程有序开展

以“工匠精神”推进修缮保护

近年来,青岛市开展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库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每年“立项一批、设计一批、修缮一批、利用一批”,稳步推进近现代文物保护建筑修缮保护工作。

青岛本土的文物修缮公司承担了青岛近现代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重任,他们以保护近现代建筑本体和发展近现代建筑文化为宗旨,抢救濒临灭失的近现代文物建筑,传承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传统工艺,挖掘失传工艺和建筑文化。对于文物保护工程,从项目立项到保护方案的报审、从项目资金的来源到使用、从方案编制到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确定、从项目法人单位到监理及施工单位资质审核,均采用严格审批、科学论证、翔实评估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严格把关。

“工匠精神”贯穿在青岛近现代建筑修缮保护的全过程。从整体着眼、细微入手,捕捉文物历史文化信息,把保持文物建筑历史文化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最小干预原则和可逆性原则”,遵循保护方案贯彻实施尽量减少偏差。把握“原材料、原规格、原工艺、原色彩”的执行力度,根据青岛近现代文物建筑的特点,充分挖掘历史传统工艺,弥补部分原材料消失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的不足,为今后青岛地区的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八大关近代建筑公主楼保护工程中,依据原始资料记载,原样加工了彩色玻璃、原位置安装就位;采用历史记载的砂浆配合比和工艺要求,原样恢复了局部外墙竖条曲面抹灰造型饰面。深入深山,购置符合传统工艺要求的石灰膏、自制麻刀丝等措施,严格按照历史记载的工艺要求,组织操作工人,精准把握板条麻刀灰的施工工艺,把工匠精神充分体现到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

在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中,将完成示范区范围内所有国保单位的修缮工作,险情排除率100%。推进省级、市级、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基本消除文物保护单位险情。对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修缮,示范区内每年修缮10处,示范区建设期内基本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在示范区内有规划、按步骤、分年度实施文物保护“3010工程”,即3年内保护修缮文物保护单位30处以上,开发建设文博场馆10处以上,引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公主楼开放门票15元 女主人世纪之谜揭开

八大关公主楼

活化利用 服务社会

近年来,青岛多渠道探索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对近现代文物建筑中原有办公、居住、宗教等使用功能,进行分类保护利用,突出公益属性,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活化利用。建立“保护+利用”的工作导向,自2016年起,新申报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立项,均要求业主单位综合考虑后续利用方式,做出修缮及展示利用立项报告,引导业主单位重视近现代建筑活化利用。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青岛文物建筑的公益属性,鼓励将近现代建筑辟建为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目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八大关近代建筑中花石楼、公主楼等4处已辟建为文博场馆;青岛德国建筑中有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欧人监狱旧址、青岛山炮台遗址等5处已辟建为博物馆;另外,还有1907电影博物馆等2处博物馆是在修缮后的近现代文物建筑中设立并使用的。而青啤博物馆成为工业遗产利用的范例。许多建筑延续了原使用功能。

在青岛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中,将更加注重整体保护、协调发展,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积极促进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向公众开放。全面推进八大关近代建筑群、中山路近代建筑群、小鱼山文化名人故居群的整体保护利用,加快推进示范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居住生活环境。

促进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通过近现代建筑旅游线路的设计,向游客展示近现代建筑保护利用成果和城市风貌特色。

推动文物保护与文化创意跨界融合。支持文物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产业跨界融合,推动文物资源融入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经营场所,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产业融合模式。开展“文保进百店”活动,聘请知名文史专家,成立文保专家服务团队,面向区域内的书店、咖啡屋、餐饮店、客栈等场所,实施“点对点”服务,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商家通过设置文化墙和文化橱窗、举办小型文化活动等,宣传区域内的文物建筑和人文历史,使之成为展示文化遗产、宣传文物保护的窗口和阵地,推动文物保护与旅游休闲的互动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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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府旧址

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社教惠民有声有色

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始建于1905年,落成于1907年,是在近代中国出现的最具代表性的一幢德国风格建筑,被认为是“德国建筑艺术在中国”的路标和“多元文化在青岛”的象征。初为德占时期胶澳总督住宅。1934年,成为青岛最高级别接待宾馆“迎宾馆”。1957年夏,毛泽东主席曾在此下榻。199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辟为近代建筑遗址类博物馆对外开放。

青岛德国总督楼旧址博物馆一直致力于实现社会教育职能,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四大社教品牌活动已初具规模。“爱上这座城”文化“五进”惠民品牌活动,利用流动展览、多媒体展示手段和品牌影响力,2011年至今走进70 余处大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军警营等单位。2012年,推出“与建筑对话”公益文化讲座,邀请专家教授做客场馆,至今共举办60 余场。外语课堂公益活动“语言梦工厂”外语沙龙于2014年启动,迄今共开展16期。“快乐博物馆”互动空间自2015年至今,结合高科技、传统技艺、自然科学等不同主题,举办自然科普类、传统技艺文化类、艺术类等互动空间活动10 期,接待少年儿童4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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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红色教育重要基地

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是青岛市唯一一处保留至今的早期党组织机关旧址,是青岛市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展示手段最先进的党史纪念馆。纪念馆前身是中共青岛地方支部旧址纪念馆,旧址馆舍建于1904年,原是四方机厂职员宿舍,为德式建筑。1923年8 月,青岛第一个党组织在此成立,这里成为青岛早期党组织传播马列主义、播撒革命火种、领导工人运动的重要阵地。王烬美、邓恩铭、刘少奇、李慰农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曾在这里工作和生活过。1982年,列为青岛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旧址被修复并辟为中共青岛地方支部旧址纪念馆。2011年,建立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基本陈列展厅展览《光辉历程——中共青岛历史展》,展示了青岛党组织建立以来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和辉煌历程。

建馆以来,纪念馆紧紧围绕党史宣教工作重点,共接待各级党员群众70余万人,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史宣讲活动200 余次。近五年来,与50 多个单位建立了共建基地,开展主题教育和党史宣讲活动百余次,成为全市党员教育和党性锻炼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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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博物馆:工业遗产利用范例

青岛啤酒博物馆是一座国际一流、国内最早的啤酒博物馆。1903年,德国商人与英国商人出资在青岛创建日尔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即现青岛啤酒厂的前身,这也是中国第一家啤酒厂。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属德国青年派建筑风格,共两幢楼房,分别为当时的综合办公楼和酿造生产车间,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8 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将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辟建为青岛啤酒博物馆,并对外开放。

青岛啤酒博物馆将百年青啤发展历程、百年青啤酿造工艺与现代化生产作业区相结合,成为集文化历史、生产工艺流程、啤酒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多功能旅游景点,现为国家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国家4A 级旅游景点。青岛啤酒博物馆文创产品融入企业文化,企业特色,开发集美观与实用于一体的文创产品。2016年接待游客达到70 多万人次,门票收入2600 万元,文创产品收入2600 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30 家有条件的分厂开博物馆或“梦工厂”(体验工厂)。老厂区将以博物馆为中心打造成文化中心,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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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师饭店旧址:电影文创产业平台

水师饭店旧址(又称水兵俱乐部旧址),1902年建成,是青岛早期德国建筑的代表作之一,为德国新文艺复兴式风格,内部剧场风格源于古希腊的巴西利卡式剧场,是青岛第一个音乐厅、第一个礼堂,同时也是第一个文化综合体,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进行了文物本体修缮。2016年5 月,由中国电影家协会和中国电影博物馆专家团研究论证,是中国现存最早电影院。

2016年,青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对建筑历史和电影价值的挖掘,对百年老建筑进行再开发再利用,将建筑、电影、音乐、科技、艺术、文化、历史等元素融合为一体,把百年历史建筑打造为中国首家电影文化综合体——1907 光影俱乐部。包括:全面展现艺术风姿的电影音乐剧场;以展示电影历程、博览电影科技、传播电影文化、互动体验场景为主线的1907 青岛电影博物馆;开展历史研究、文化讲座、阅读交流、艺术展览。同时拥有电影主题餐厅、咖啡馆、定制影院等配套板块,打造一站式电影文化艺术体验中心。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