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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海葬4月18日举行 青岛近万名逝者长眠大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发布时间:2015-03-06 08:56
 
    记者从青岛市殡仪馆了解到,我市今年春季海葬活动将于4月18日举行,该馆开始办理本次海葬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这将是青岛市自1991年开始实行海葬以来的第71次海葬,至今已经有9664名逝者长眠大海。其中,自2010年10月市政府对本市户籍居民实行免费海葬惠民政策,已惠及4682名逝者。
 
   从2013年起,海葬时增加了庄重肃穆的海葬公祭仪式。鸣礼炮9响后,海葬船起航,到指定海域进行骨灰撒海仪式。
 
    随着海葬影响力的增大和群众文明程度的提高,作为文明节俭、自然环保、节约土地、造福子孙的新式葬法,海葬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我市骨灰撒海数量也逐年递增。二十多年来,每年海葬人数由最初的几十人增加到现在的一千余人。报名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辐射到全国,每年海葬外地逝者的比例已增至25%以上。海葬已成为青岛市文明殡葬、生态殡葬的一张名片。(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夏晶)
 
    本次海葬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
 
    本次海葬活动手续办理须知:
 
    (一)逝者为本市户口的:无需预约,可以直接来馆办理,额满为止。
 
    受理日期:截止到3月31日。
 
    工作时间:每日下午12:30—15:00(双休日照常上班)。
 
    办理地点:青岛市重庆南路178号青岛市殡仪馆殡仪业务大厅。
 
    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我市对本市常住户籍死亡居民骨灰撒海的丧属免收费用。免收撒海费用包括行政审批、检验检疫分担,人工装灰、提供可降解盒、塑料袋、车辆护送、租船、人工礼仪、鲜花、手套、随船丧属不超过4人服务费等。(详见青民事[2010]12号《关于实行骨灰免费撒海的通知》)
 
    需带手续:1、逝者户籍证明(三选一)(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注销证明;(2)逝者的身份证复印件(3)带有逝者名字的户口簿复印件。 2、海葬申请人(需为逝者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逝者骨灰在馆内的,需要骨灰寄存证、钥匙、寄存缴费发票(无需退费不必携带该发票)。逝者骨灰不在馆内的,办理海葬手续当天务必携带逝者骨灰。
 
    (二)逝者为外地户口的:需要提前电话咨询、预约。办理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青岛市殡仪馆咨询、预约电话:(0532)84884444、84961560。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