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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春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20-01-08 08:52

本报1月7日讯 7日,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下发通知,即日起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市场价格、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领域启动六大专项行动,全力规范2020年春节期间消费市场秩序。根据行动方案,春节期间,青岛将严厉打击食品犯罪,严守疫苗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严查价格行为,确保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全方位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其中,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划出了春节食品领域的三大监管重点。行动期间,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对各种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重大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记者注意到,在药品生产、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中,疫苗、疫苗使用单位被列为行动的重点。对疫苗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自行采购疫苗行为;冷链储存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疫苗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是否留存《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与现场储存的产品相符;是否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如实登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等情况。

强化严惩重处,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贯彻新药品管理法和新疫苗管理法要求,对相关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凡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凡是符合“双罚”要求的,一律处罚到人,实施联合惩戒。对涉案产品要上追源头下查流向,及时控制,消除危害。涉及辖区外或其他部门的要及时通报协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市场价格监管专项行动重点锁定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景点、停车收费、车站机场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猪肉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加大查处违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行为的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行为。

加强节日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预付卡、餐饮娱乐、年货市场等重点领域强化消费维权工作,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