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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检察机关通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发布时间:2018-09-14 09:27

青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一批涉黑涉恶不法分子

纷纷被处理、公诉、批捕

大快人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1件245人,批准逮捕75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5件148人,提起公诉27件105人,已判决19件66人。

近期,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集中批捕一批、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8月30日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33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6人,提起公诉3件18人,判决3件5人。

青岛人民检察院公布5起典型案例

青岛市检察院今日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市检察机关近期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典型的涉恶犯罪案件。

1

市南姜某等11人涉恶案(批捕)

2017年6月份,姜某纠集赵某某等十多人,为争夺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一门头房的使用权,在该门头房处与陈某某纠集的十多人发生持械殴斗事件,致4人轻微伤。此外,该团伙人员还有无故殴打他人、组织她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案是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恶势力犯罪案件。8月28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等罪名批准逮捕姜某等11人。

2

城阳王某某等8人涉恶案(批捕)

王某某是青岛某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从事民间借贷业务过程中,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 使用软暴力催债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等一系列“套路贷”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影响恶劣。8月31日,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批准逮捕王某某等8人。

3

市南徐某某等4人涉恶案(批捕)

自2015年起,徐某某伙同周某某霸占五四广场雕塑及沿海一带区域,纠集多人在该范围内垄断兜售“老冰棍”、“泡泡器”。今年6月以来,该团伙以漫骂、围堵、威胁等方式多次驱逐其他商贩,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秩序。6月24日,徐某某因不满其他商贩在该区域售卖同类商品,纠集同伙持械致他人轻微伤,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9月3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罪名批准逮捕徐某某等4人。

4

黄岛薛某某等6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薛某某等6人在黄岛区某公司承建的井冈山路小学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招投标就强揽土石方、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对与井冈山路小学有关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其他同行业人员参与竞争,并阻止项目施工。采取堵门、锁门、持凶器殴打他人、任意打砸运砖车的方式,威胁、恐吓、滋事十余次,强迫交易金额近200万元,使该项目的沙石原料供应商户不敢正常供料,工期不断被延误,造成恶劣影响。9月6日,黄岛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罪名对薛某某等6人提起公诉。

5

胶州匡某等6人涉恶案(提起公诉)

匡某在胶州经营信贷金融公司期间,以信贷金融公司为名长期向社会发放高利贷。2017年8月份,匡某伙同赵某等五人开车至被害人李某某家中索要高利贷债务,对被害人殴打、拿电棍恐吓,后将被害人强行带至信贷金融公司内,继续殴打、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强迫被害人签订5万元的虚假债务合同。9月4日,胶州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匡某、赵某等6人提起公诉。

13日下午,青岛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战果同样振奋人心!

6

孙孝进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孙孝进4次伙同恶势力团伙成员刘克强、牟凯、蓝恭航、李波、孟浩浩、吴龙宝等人无理滋事,采取威胁、恐吓、阻拦工程机械、扣留挖掘机、堵门等方式阻挠青岛市高新区多处施工,严重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经济损失12万余元。犯罪后,孙孝进多次为李波提供资金,帮助李波逃匿。此外,孟浩浩还于2015年8月伙同多人非法拘禁肖某、相某,并实施殴打。

处理结果:城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判处孙孝进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团伙成员李波、刘克强、牟凯、蓝恭航、吴龙宝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孟浩浩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青岛市扫黑办也公布了举报方式,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qddhjb@163.com

举报电话:

0532—66572095(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青岛市扫黑办

【编辑:大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