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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已起开售 今年主打安全环保主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磊江    发布时间:2015-02-03 07:45
 
    今天起,市民可以到我市设立的烟花爆竹摊点购买烟花爆竹。记者昨天探访发现,今年我市销售的烟花爆竹以安全和环保为主题。市民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距人员密集场所超百米
 
   昨天,记者来到青岛东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的展柜发现,今年的烟花爆竹以安全和环保为主打品牌。该公司副总王波告诉记者:“烟花的种类今年增加到200多种,为了更加环保低碳,很多烟花爆竹朝着‘低硫’方向发展,燃放时产生的烟雾污染小。”另外,烟花爆竹为了吸引市民的眼球,主打“时髦牌”,盯紧了网络热点,比如,一款价格20多元的烟花起的名字很新颖,名字叫“爸爸去哪儿了”。王波同时透露,安全成为烟花爆竹生产商今年重点考虑的因素,比如一款升空的烟花,以往升空后还要产生爆炸效果,今年取消了爆炸效果,增加了喷花效果。
 
   从价格来看,烟花爆竹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其中多数在100到300元之间。今天起,岛城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将陆续出摊,市民可以到摊点购买。
 
   烟花爆竹的零售安全如何确保呢?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零售摊点要符合所在地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变更零售场所罚3万
 
   如果零售摊点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如果零售摊点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监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大顺】